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子公司重庆华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新实业”)于2004年8月19日在重庆与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签订质押合同,以其拥有的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产品协议书(价值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新城市”)向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借款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提供质押担保。该事项经重庆华新实业董事会审议同意。
    二、担保双方基本情况
    重庆华新实业是本公司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美金肆仟壹佰玖拾肆万元,本公司和新加坡维信发展有限公司各拥有其50%的股份,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法定代表人:陈伟恕,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农林科研科普、技术推广、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旅游纪念品生产、加工。
    成都华新城市是重庆华新实业的控股子公司,现其注册资本为美金伍佰万元,其中重庆华新实业出资人民币捌仟陆佰陆拾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注册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6号,法定代表人:卢铿,主营业务:从事别墅区、工业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建设、经营、室内装饰、建材生产及销售。截止2004年7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721.54万元,负债总额为6018.88万元,贷款总额为1458万元,净资产为8702.66万元,净利润为1876.29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此次担保由重庆华新实业以其拥有的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产品协议书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重庆华新实业董事会认为成都华新城市是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增加其周转资金,更好地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且该公司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因此,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含本次)为贰仟柒佰万元,现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重庆华新实业与光大银行重庆分行签署的《质押合同》;
    2、重庆华新实业董事会决议;
    3、成都华新城市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