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4月9 日在上海浦 东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150人,代表股份18078856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75.329%,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经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总经理业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1996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方案》,1996年可供分配利 润额为43212079.34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4321207.93元, 提取10%法定公益金计4321207.93元,提取5% 任意盈余公金计2160603.97元,实 际可供分红金额为32409059.51元,96年分红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 送股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中24000000元转入股东,剩余未分配利润8409059.51元 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六、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投资项目转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上述决议经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冯北平律师见证, 决议有效,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