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议于2004年3月29日在华达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长贵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六、《关于核销2003年度资产损失的预案》;
    七、《关于续聘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八、《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预案》。
    具体意见如下:
    1、公司管理机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信,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
    4、2003年度公司有出售资产和子公司清算行为,有利于公司集中资金和精力,加强主营业务发展,且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发生,也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市场价格或事先协议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公司控股股东因在实施国家重点项目醋酸二期工程时资金到位不及时,而有偿占用本公司大量资金;虽然控股股东已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本公司资金占用费,同时积极调度资金,及时代为支付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部分款项,并未影响到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但客观上影响到本公司在资产运作上独立性不够,对公司的规范治理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在上述事项实施时未严格履行批准程序,信息披露亦不及时;监事会提请董事会予以充分重视,督促控股股东切实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同时督促控股股东合理调度资金,尽可能减少代垫代付款项,从而减少资金占用数额、减少关联交易。
    以上一、三、四、五、七项内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