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议于2002年8月5日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独立董事陈留平缺席,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宋勤华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鉴于公司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今年9月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持有本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推举,董事会同意提名宋勤华、许逸中、王俊秋、胡宗贵、朱晓新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许长贵、金正玉为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另一位监事会成员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董事会提名陈留平及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提名的丁恒龙为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本项议案决定提交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于2002年9月6日(星期五)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2年9月6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审议终止2001年度增发新股方案
    4、出席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止2002年8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5、会议登记:
    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于2002年9月5日8:30—17:00到公司总经办登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邮政编码:212006
    电话:0511-3364472,0511-3366244
    传真:0511-336447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6日
    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
    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宋勤华
    男,1946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2年2月起在镇江化工厂工作,历任技术员、科长,1982年起任副厂长、厂长,现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逸中
    男,1953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78年起在镇江化工厂工作,历任团支部书记、政工科副科长、烧碱车间、ADC车间党支部书记、厂长办公室主任、厂长助理,1992年起任镇江化工厂副厂长,现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王俊秋
    男,1964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镇江市团市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1992年8月到镇江化工厂工作,任厂长助理,现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胡宗贵
    男,1971年8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现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协调处处长、总经理助理。
    朱晓新
    男,1971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99年11月考取南京大学MBA现在读。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主任助理、副主任,1999年5月担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年4月任副总经理至今。
    独立董事侯选人:
    陈留平
    男,1958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江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省冶金经济管理学校副校长、江苏大学冶金学院副院长、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江苏大学审计处副处长,本公司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兼任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江苏省会计教学研究会理事。
    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许长贵
    男,1948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镇江化工厂技术员、宣传干事、车间党支部书记,1985年6月起任工会主席,现为江苏索普 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工会主席,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金正玉
    男,1965年11月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86年7月起在镇江化工厂工作,现为江苏索普
    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处副科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留平,作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留平    2002年8月6日于江苏镇江(地名)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留平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8月6日于江苏镇江(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