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项目:公司公告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2001-06-02 打印

    苏仁评一报字(2001)第038号

    正文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就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江苏 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醋酸厂(以下简称索普醋酸厂)的部分资产转让事宜而对江 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评估资产截止2001年2月28日之价值进行评估。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我们查阅了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 法律性文件、工程技术及财务会计资料, 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管理人 员、业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起对所评资产进行了实地勘查审核, 并相互交换 了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规范和技术标准,遵循评估基本原 则和一般评估惯例,我们对委托评估资产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评估工作业已完成,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评估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为:84376. 53万元, 大写人民币捌亿肆仟叁佰柒拾陆万伍仟叁佰圆整(精确到百元)。评估结果有效期 自2001年2月28日至2002年2月27日。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概况

    1、公司名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宋勤华

    3、公司注册地及住所:镇江市丹徒长岗

    4、公司性质和注册资本: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 本为玖仟柒佰肆拾叁万圆整。

    5、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是全国520家国家重点企业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 镇江市第一家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目前公司总资产达23亿元,员工3500人,其中 专业技术人员920人。公司主要以生产氯碱、ADC发泡剂、橡胶硫化促进剂、冰醋酸 等产品为主,并有自备热电厂、水厂及码头、铁路专用线等配套工程。1996 年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以部分优质资产出资并联合其他企业作为发起人,以向社会公开 募集股份方式组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股票已于1996年9月18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6、委托评估资产概况

    本次委托评估资产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醋酸厂(以下简称索普醋酸厂) 的部分资产。索普醋酸厂目前拥有12.5万吨的醋酸生产能力,其由10万吨/年醋酸工 程项目和10万吨/年醋酸装置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使装置增产2.5万吨/ 年醋酸 的生产能力)两个项目组成, 本次委托评估资产为索普醋酸厂中与醋酸生产直接相 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0万吨/年醋酸工程采用甲醇低压羰基合成法生产工艺,以一氧化碳和甲醇为原 料,低压羰基合成醋酸。10万吨醋酸工程(原名镇江化工厂醋酸工程)于1992 年元 月上报项目建议书(故也称“921”工程),1992年初国家计委以计原材( 1992 ) 1054号文批复同意。1993年4月完成921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并经化工部专家预评 审。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3)262号文“关于镇江化工厂921工程环境报告书审 批意见的复函”,批准了环评报告。1993年8月12日国家计委以计原材(1993)1411 号文批准了醋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993年国家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对项 目开工前进行了审计,并以审宁(函)(1993)5号上报国家计委原材料司建议将镇 江化工厂10万吨醋酸工程列入国家计划,根据国家计委计投资(1994)1312 号文和 计投资经(1994)1340号文以及江苏省计经委计经投(1994)1254号文件精神, 镇 江市计委以镇计投资〖1994〗第307号转发了国家计委下达的1994 年基本建设新开 工大中型项目计划的通知。10万吨/年醋酸工程项目原批准概算为73263万元, 1996 年5月经江苏省建设委员会和化工部建设协调司苏建重(1996)261号文批复调整概 算为100458.79万元,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103458.11 万元(已经江苏永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苏永会字〖2000〗98号项目工程决算的审核报告)。

    921工程由上海石化工程建设总公司(集团)总承包,上海化工设计院负责工程 设计。工程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了工程建设单位。具体为:化工部第六化学工程 建设公司承建醋酸装置等26个主项工程;化工部等十四化学工程建设公司承建造气 装置等24个主项工程;铁道部第十四工程局承建生产区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镇江 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承建厂前区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另外镇江市建筑工程公司、 镇江市第四建设公司、索普建安公司等单位参加了厂前区部分工程的建设。工程于 1994年11月16日开工建设,1995年生产装置开工建设,95-96年以土建施工为主, 96 -97年以安装工程为主。工程于1997年底完成了联动试车及进行了化工投料试车,并 于1998年1月5日实现了一次性投料试车成功,生产出合格的醋酸产品。 醋酸工程自 1998年1月5日实现了一次性投料试车成功后,经过10个月的试生产验证,设备运行正 常,各单项装置设计较合理,公用工程能满足整个装置的生产要求。98年11月27日至 11月30日,上海石化工程建设总公司(集团)、上海化工设计院和江苏索普(集团) 有限公司组成的试车考核小组对醋酸装置进行了满负荷生产考核,经考核,该工程达 到了日产300吨能力,其产品产量和原辅料消耗都达到了设计要求。1998年9 月江苏 省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会同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石化工程建设总 公司(集团)对生产装置十二个主项按51个单位工程进行安装质量复验, 通过对设 备、工艺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防腐、绝热等分部工程的检查评定, 经核验合 格率为100%,优良率为92.2%,整体921工程核定安装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1998年11 月,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生产区建筑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和等级核验,经核 验合格率为100%,优良率为32.7%。另外工程于1999年1 月通过了由江苏省消防局组 织对工程消防设施进行了验收;1999年7月通过了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江苏 省环保局、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组成的竣工验收委 员会对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的验收;1999年12月通过了由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 劳动厅等部门对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验收。

    2000年,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对10万吨/年醋酸装置进行技术改造(项目 名称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10万吨/年醋酸装置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在 对工艺技术进行适当改造及增加少量设备投资的基础上,使装置达至了增产2.5万吨 /年醋酸的能力。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10万吨/年醋酸装置填平补齐技术改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1999年3月15日经江苏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 苏计经技发( 1999)343号文批准,其实施方案于2000年3月10 日经镇江市经济委员会镇经技改( 2000)第59号文批准,项目总概算4333.50万元(其中含外汇295.73万美元), 项目 实际完成总投资4715.34 万元(已经江苏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 苏永会字〖2001〗129号项目工程决算的审核报告)。

    7、委托评估资产经营业绩:

    索普醋酸厂主营业务收入为醋酸销售收入。

    索普醋酸厂1998年至2000年三个会计年度及2001年1-2 月的经营业绩如下(单 位:元)

    项目              2001年1-2月   2000年度   1999年度   199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76453321 424748823 312946252 210629290

主营业务利润 24924371 158059740 92542720 62860777

利润总额 15670902 104045669 53362102 36238057

    索普醋酸厂1998年至2000年三个会计年度及2001年1-2月的资产、 负债和权益 状况如下:(单位:元)

    项目       2001年2月28日 2000年12月31日 1999年12月31日 1998年12月31日

资产 816927763 803928912 794947134 849000488

负债 86746872 63952147 39938958 32690418

股东权益 730180890 739976764 755008175 816310069

    说明:1、99年、2000年、2001 年数据摘自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其中股东权益为《审计报告》中拟转让的资产净值。

    2、98年、99年、2000年、2001年1-2月数据均为模拟数据。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就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转让事宜而对委托评估资产 截止2001年2月28日之价值进行评估。

    三、关于评估范围的说明

    此次所进行资产评估的范围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索普醋酸 厂中与醋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本次评估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资产范围相一致, 剔除不进入转让范围的长期待 摊费用后与资产评估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相一致。

    四、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2月28日。 评估工作取价标准为于评估基准日有 效的价格取费标准;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是在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的前提下根据江苏索普 (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转让的总体要求及时间安排,由评估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五、评估原则

    1、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遵循一般评估原则及评估惯例;

    2、依据规定的评估程序,选择与评估目的、对象相匹配的方法及标准进行评估;

    3、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资产进行了实地勘察、清点、审阅并作了反复核实,实 事求是地进行评估;

    4、坚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的原则,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六、评估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1、国务院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财政部财评字〖1999〗91 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 行规定》的通知;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二)行为依据

    1、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意向书。

    2、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书》;

    (三)产权依据

    1、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明;

    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四)取价依据

    1、《全国机电产品价格目录》(2000)等机器设备价格资料;

    2、通过上海盈昌实业有限公司对锆板、哈氏合金等特材的询价资料;

    3、委托方提供有关进口设备、材料的协议;

    4、委托方提供的工程图纸、决算书等技术资料;

    5、全国统一安装定额、江苏省综合预算定额及镇江市相关税费、 材料价格资 料;

    6、 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化工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编制规定”的通知》(化 建发(1994)890号)的有关规定;

    7、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文件《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 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江苏省建委、江苏省物价局苏价涉字(1993) 第010号的有关规定;

    8、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文件《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 有关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江苏省苏价房〖1999〗283 号文《工程建设监理收 费标准》的有关规定;

    9、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国石化规发(1999)195号《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规定;

    10、索普醋酸厂1998年-2000年2月企业财务报表(其中1999年至2000年2 月报 表已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11、化学工业部规划院《醋酸市场分析报告》;

    12、索普醋酸厂长年供汽、供水协议和土地租赁协议;

    13、其它有关资料。

    七、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工作始于2001年3月15日,终于2001年5月5日。评估工作主要步骤为:

    1、申报清查:对房产、设备、其他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

    2、评定估算: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不同 的计价方法进行评估及核实调整。

    3、底稿审核:各评估小组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审核评估工程底稿,汇总评估数 据。

    4、撰写报告:项目负责人依据工作底稿和评估数据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

    5、报告审核:项目负责人、项目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对报告实施三级审核。

    八、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固定资产主要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10万吨醋酸工程所涉及的 固定资产(10万吨/年醋酸装置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投入相对较少)。 该工程由 上海石化工程建设总公司(集团)总承包,上海化工设计院负责工程设计。 工程分 生产区和厂前区两部分, 生产区主要由化工部第六化学工程建设公司(承建醋酸装 置等26个主项工程)、化工部第十四化学工程建设公司(承建造气装置等24个主项 工程)和铁道部第十四工程局(承建生产区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施工;厂前区主 要由镇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承建厂前区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镇江市建筑 工程公司、镇江市第四建设公司、索普建安公司等单位施工。工程于1994年11月16 日开工建设,1995年生产装置开工建设,95-96年以土建施工为主,96-97 年以安装工 程为主。工程于1997年底完成了联动试车及进行了化工投料试车,并于1998年 1月5 日实现了一次性投料试车成功,生产出合格的醋酸产品。

    根据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化工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编制规定”的通知》(化 建发(1994)890号)的有关规定,化工建设项目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和化工建设项目 其他费用二部分,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化工建设 项目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建设期利息等费用。根据化工项 目的特点, 化工建设项目其他费用(也称工程前后期费用)一般平均分配至各项房 屋建筑物及设备中,并构成固定资产价值。本次评估依据化建发(1994) 890号文件 的有关规定及江苏省、镇江市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的特点确定项目前后期费用, 根据有关收费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与设备应分摊项目前后期费用比例, 并计入各项 房屋建筑物与设备的评估价值中。

    1、房产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其基本公式为:

    房产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

    本报告书所称房产评估原值是指在现时条件下, 于评估基准日购建与所评房产 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全新资产,并使其处于在用状态所需的社会一般公平耗费。

    成新率是指所评房产的实际新旧程度。

    (1)房产评估原值的确定

    本报告所称评估原值包括下列因素:

    a、前后期费用

    根据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化工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编制规定”的通知》(化 建发(1994)890号)的有关规定,化工建设项目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和化工建设项目 其他费用二部分,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 工器具购置费:化工建设 项目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建设期利息等费用。本次评估根 据依据化建发(1994)89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江苏省、 镇江市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项目的特点确定项目前后期费用。

    b、土建费

    按97年《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的各项规定计算建筑面积和分步分项 工程的工程量,对应相应的定额子目计取定额直接费、人工费、机械费、 材料费和 各种材料的含量并予以汇总得出累计的定额直接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和各 种材料的含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分别得出机械费调整、综合间接费、材料价 差及税金,将上述数据加总得出土建总造价。

    c、水、电等附属设施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历史资料及资产实际状况,按现行定额及费率标准计算确定。 这里的水电等附属设施是指直接附属于房产的照明电、给排水设施等, 不包括房产 外部水电等附属设施。

    d、装饰工程费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历史资料及资产实际状况,按现行定额及费率标准计算确定。

    e、政府性收费包括新材料发展基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白蚁防治费。 其中: 城建配套费:按镇政发〖1998〗127号文的有关规定,以125元/平方米计算;新材料 发展基金:按镇墙改(96)3号文的规定,以10元/平方米计算; 白蚁防治费:按镇 政办发(96)124号文的规定,以2.3元/平方米计算。

    评估人员评估时,对房屋建筑物计入上述全部费用,对构筑物则仅计入前后期费 用和土建费二项费用。

    参阅的主要资料:

    (a)江苏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1997);

    (b)江苏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

    (c)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d)委托方提供的图纸、决算及管线图等资料;

    (e)相关文件资料。

    (2)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尚可使用年限由评估人员依照现场勘察,分总体印象、基础、承重构件、 非承 重墙、门窗等主要部分损坏或完好的程度,经综合分析判断确定。

    2、设备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其基本公式为:

    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

    本报告所称设备评估原值是指在现时条件下, 于评估基准日购置或取得与所评 设备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全新资产,并使其处于在用状态所需的社会一般公平耗费。

    成新率指所评设备实际新旧程度。

    (1)设备评估原值的确定

    设备评估原值=现行市价+从属费用

    1-1、现行市价的确定:

    A、国产设备通过向有关生产厂家、产品经销商咨询或参照同类型产品取得;

    B、进口设备根据其最新询价或近期合同价确定,具体公式如下:

    现行市价=(CIF 价+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银行手续费+外贸手续费+国 内运杂费+商检费)×基准日汇率

    如合同价为FOB价,则CIF价=FOB价+国外海运费+海运保险费

    C、各类工艺管道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的特点,其现行市价与安装费一并确定。本 工程中各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设备间的工艺管道(包括车间内的各 类管道)均由一个单位施工, 评估人员收集到的生产车间的设备安装工程和工艺管 道决算资料均按工段编制, 生产车间外的公用管道也按区域(如生产区地下管网、 中间管网工艺管等)编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评估人员对工艺管道与设备安装的评 估思路如下:

    C-1、对工艺管道与设备安装 ,通过选取典型案例根据原决算资料及资产现状, 按现行人工、材料及相关费率重新计算现行价格, 并据此确定工艺管道与设备安装 调整系数。

    C-2、由于醋酸车间有大量非标设备、且工艺管道复杂,其决算资料也将设备安 装和工艺管道一并编制, 故本次评估对将醋酸车间的设备安装与工艺管道(不含仪 表及电器设备)评估值汇总,并平均分摊至各设备中,以此确定各设备的安装费, 其 他车间工艺管道和公用工程管道均单独列示。

    1-2、从属费用包括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和前后期费用等。

    A、运杂费:对国产设备仅指将设备从购买地运送至使用地所发生的费用,一般 根据经验确定。对进口设备、其运杂费并入现行市价中考虑。

    B、安装调试费分醋酸车间设备、仪表系统、通用设备三类确定

    B-1、由于醋酸车间有大量非标设备、且工艺管道复杂,其决算资料也将设备安 装和工艺管道一并编制, 故本次评估对将醋酸车间的设备安装与工艺管道(不含仪 表及电器设备)评估值汇总,并平均分摊至各设备中,以此确定各设备的安装费。

    B-2、对仪表系统安装费,通过选取典型案例根据原决算资料及资产现状, 按现 行人工、材料及相关费率重新计算现行价格, 并据此确定仪表系统安装费的调整系 数。

    B-3、对各通用设备(如电器设备、 空压机等)根据国家机械工业局的有关规 定及评估人员的经验确定安装调试费。

    C、 前后期费用:根据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化工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编制规 定”的通知》(化建发(1994)890号)的有关规定,化工建设项目费用包括工程费 用和化工建设项目其他费用二部分,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 工器具 购置费;化工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建设期利息等 费用。本次评估根据依据化建发(1994)89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江苏省、 镇江市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的特点确定项目前后期费用。

    (2)成新率的确定

    本评估报告所称成新率(Z)由按年限确定的成新率(N)和专家经验判断的成 新率(M)加权平均取得;

    Z=M×60%+N×40%

    A、按设备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成新率N:

    N=D/(D+B)

    式中:B——已使用年限

    D——尚可使用年限

    B、专家经验成新率按设备役期、完整程度、结构、传动、精密度、 可靠性、 开工率(次)及管理状况等综合确定。

    (3)设备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

    3、无形资产的评估

    本次委托评估的无形资产是索普醋酸厂中以其醋酸生产装置所包含的醋酸生产 技术为主的各类无形资产的综合体,其主要包括在醋酸装置的技术水平、 醋酸生产 的配方技术(化学反应中各种物质的组成及反应条件)、人员素质与管理水平、客 户资源等方面。索普醋酸厂的醋酸生产装置采用的生产技术为国内自行开发的甲醇 低压羰基合成醋酸技术, 该技术与当今国际上的甲醇羰基合成醋酸生产技术不相上 下,在整体技术上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之列。

    评估人员认为, 由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与委托评估资产相关的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及索普醋酸厂)的生产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销售人员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生产资料、技术秘诀及其他技术资料、管理资料、 客户资料等均将随同委托评估资产移交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托 评估无形资产实质是索普醋酸厂中以其醋酸生产装置所包含的醋酸生产技术为主的 各类无形资产的综合体,其最终通过索普醋酸厂的超额收益体现其价值,故本次评估 通过测算索普醋酸厂的收益来确定无形资产价值。具体采用割差法确定无形资产价 值,其基本公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企业其他各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

    其中:企业其他各单项资产评估值采用重置成本法计算,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 采用收益法确定。

    整体资产评估是对由多种单项资产组成的具有完整经营能力的综合体的评估, 它依据这个综合体的获利能力来确定其评估值。由于本次评估范围为索普醋酸厂中 与醋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作为一个具有独立的,具有完整 经营能力的综合体,维持索普醋酸厂正常生产经营除了需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外, 还需相应的流动及其他资产、流动及其他负债。故本次评估无形资产时将索普醋酸 厂模拟为一个独立的,具有完整经营能力的企业(综合体),则: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企业其他各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固定资产评估值-(流动及其他资产评估值- 流动及其 他负债评估值)

    由于拟转让资产(本次评估范围)为索普醋酸厂中与醋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故可假定将索普醋酸厂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及其他 资产净额(流动及其他资产- 无息流动及其他负债)的来源为银行借款(在整体资 产收益测算时将流动及其他资产净额的资金成本在财务费用中考虑), 则流动及其 他资产=流动及其他负债,无形资产评估的公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固定资产评估值

    2、收益法评估企业整体资产价值公式为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预测期第1年-第5 年各年预测收益×各预测期折现系 数)+第5年后各年预期收益(即:年金收益)/本金化率×第5年收益折现系数

    利用收益法评估企业整体资产价值,具体步骤为:

    A、主营业务收入的测算:分析企业近年来的收益状况,结合对未来行业整体发 展状况、市场前景、企业客观生产能力等因素的分析, 预测企业未来一段时期的主 营业务收入。

    B、有关成本、费用的测算:分析企业近年来的成本费用的实际状况,结合对有 关成本、费用具体项目未来发展、变化趋势的分析, 预测企业未来一段时期企业的 有关成本、费用;

    C、预测企业未来营业外支出水平,计算得出企业利润总额;

    D、分析、测算未来相关年度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得出确定企业的净利润;

    E、确定本次评估适用的折现率,通过计算企业未来的收益现值后得出企业整体 资产评估值;

    F、将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扣减固定资产的评估结果,计算无形资产价值。

    九、评估结果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评估资产的帐面值为73018.09万元, 调整后帐 面值为73018.09万元,评估价值为84376.53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亿肆仟叁佰柒拾陆万 伍仟叁佰元整(精确到百元)。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人: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01年2月28日 货币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A B C D=C-B E=(C- B)

/B*100%

固定资产 1 73018.09 73018.09 78393.39 5375.30 7.36

其中:建筑物 2 15554.97 15554.97 15060.16 -494.81 -3.18

设备 3 57463.12 57463.12 63333.23 5870.11 10.22

无形资产 4 0.00 0.00 5983.14 5983.14

合计 5 73018.09 73018.09 84376.53 11358.44 15.56

    上述评估结果在以下假设条件成立:

    1、假定索普醋酸厂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改变;

    2、假定索普醋酸厂所在行业及其产品市场不发生重大变化;

    3、评估结果未考虑索普醋酸厂的为提高产量而进行的重大投资行为;

    4、 假定索普醋酸厂的未来年度流动资金周转速度与历史年度保持相对稳定的 水平;

    5、假定可能影响索普醋酸厂发展的客观政策无重大变化,国家现有汇率、利率、 税率保持相对稳定;

    6、索普醋酸厂长年供汽、 供水协议和土地租赁协议能正常执行且所规定的内 容不发生变化;

    7、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特别事项说明

    1、委托评估房产不包括其所占土地,本评估报告书亦未考虑土地使用权价值对 委托评估资产价值的影响。

    2、 本项评估仅仅是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索普醋酸厂中与 醋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价值的专业判断, 估价分析和结论并 不构成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及索普醋酸厂既往、当前及未来政治经济意义 的判断。

    3、本次评估中对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主要采用目测观察的手段,对建筑物的丈 量也仅采用常规方法。我们认为这种处理方法完全能满足本次评估目的所要求的精 度,不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4、本次评估中充分考虑了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对有关事项的承诺,如果 这些条件出现变化,评估结论不能成立。

    (1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委托评估资产的取得方式及目前的状态 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与委托评估资产相关的江苏索普(集团)有限 公司(及索普醋酸厂)的生产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以及相关的法 律文件、生产资料、技术秘诀及其他技术资料、管理资料、客户资料等均将随同委 托评估资产移交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

    (2)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提供的索普醋酸厂的历史资料真实、 合 法,与本次资产转让行为相关的协议将依法履行。

    5、本评估报告书仅对委托评估资产进行估价,对其转让行为可能涉及的有关法 律事宜未予涉及。

    十一、评估报告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资产数量发生变化, 应根据本报告相应评估 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 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 显影响,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

    十二、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即本评估报告书评估 结果有效期为2001年2月28日至2002年2月27日。

    1、 本评估报告结论系专业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具的 意见,具有法律规定的效力;

    2、 本评估报告书出具的是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评估资产在现有用 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特定经济环境前提下之现值;

    3、本评估报告书出具的评估结果仅适用于本次评估之特定目的,本报告书对所 评结果用于其他方面的客观性未作探讨;

    4、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委托评估资产担保、 抵押等行为的文件 和资料,本评估报告书未考虑资产担保、 抵押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 格等行为可能造成资产价值的影响,我们也未对资产重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准备;

    5、 本报告书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 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当前述评估目的等条件以及评估中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 他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6、本评估报告书出具的估值意见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方、 资产占有方提 供的相关资料,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7、本公司对本评估报告的客观性、公正性负责,承担的法律责任仅限于评估工 作的范围之内。

    本报告结果经江苏省财政厅确认后方可生效。

    8、本报告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 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 或公开。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01年5月5日。

    十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评估工作恪守评估原则与评估职业道德;

    2、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资产相关的市场情况进行了调查;

    3、评估人员依据评估目的确定估价标准和方法,并对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作了 充分考虑;

    4、评估人员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范围内接受委托,为委托方提供专业标准的 服务;

    5、评估费用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收取,并不基于报告书中的评估值, 也不依据委托方资产业务后果来确定;

    6、 本公司与评估人员对评估报告书中涉及的资产都没有现实或潜在的利益关 系。

    

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张雨歌

    中国 苏州 项目审核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李峰

    项目负责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姚雪勇

    2001年5月5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