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13日上午9:30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共66,533,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筱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6,533,45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6,533,45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6,533,45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2002年度,公司共实现净利润313.37万元。由于截止2002年度末,公司累计亏损为22,813.07万元,公司董事会决定2002年度利润不分配,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同意66,533,45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0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同意66,533,45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公司2002年度拟支付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报酬为35万元。
    同意66,533,456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不同意0股;
    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聘请了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顾恺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了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大会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