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公司2002年6月28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与武 汉市商业银行于2002年6月28 日签订《授信协议书》:武汉市商业银行同意授予本 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有效期限一年。 本公司在此限额及期限 内, 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及武汉市商业银行有关信贷业务管理规定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以支持公司正常的运作及发展。
    特此公告。
    
黄石康赛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