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康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4月8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 室召开。受徐伟董事长的委托,会议由筱 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 董事6人,未出席会议的董事徐伟先生及居少宏先生委托筱 董事出席会议并全权行 使表决权, 未出席会议的祁英杰先生委托吴年有董事出席会议并全权行使表决权。 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定程序。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 同意公司与黄石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赛实业”)签署 《关于以土地抵偿配股款的协议》
    为解决公司配股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公司与康 赛实业协商,同意康赛实业将其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杭州西路南侧、白马路西侧,面积 为191859平方米的土地以评估价格(该土地出让价格为72,043,054.5元, 评估价格 为72,419,098.14元)抵偿公司对康赛实业的应收配股款68,749,516.80元, 差额部 分3,669,581.34元冲抵公司对康赛实业的其他应收款。
    公司董事会认为:以上议案是为了解决公司配股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资产产 权清晰,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任何情形;有利于公司减少应收款项, 改善公司的 资产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关联董事居少宏先生、梅国志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协议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黄石康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