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前接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公司)债权转让 通知:
    一、截至2001年9月20日(含该日),信达公司拥有对本公司债权余额为人民币玖 仟柒佰贰拾万伍仟零贰拾元壹角捌分(¥97,205,020.18元)。 根据信达公司与珠海 天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天华)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HS002号),信达公司将所拥 有的对本公司贷款债权依法转让给珠海天华,珠海天华成为本公司新的债权人,取代 信达公司的债权人地位。
    二、截至2001年9月20日(含该日),信达公司拥有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黄石康博 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博公司)债权余额为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玖万玖仟肆佰叁 拾玖元肆角肆分(¥12,699,439.44元)。 根据信达公司与珠海天华签订的债权转让 协议(HS002号),信达公司将拥有的对康博公司贷款债权依法转让给珠海天华, 珠海 天华成为康博公司新的债权人,取代信达公司的债权人地位。
    特此公告。
    
黄石康赛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