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珠海天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天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公司于2001年6月25日与珠海天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本 公司将所持有的黄石康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赛股份”)法人股 205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6.84%,转让给珠海天华,转让价格为每股1.15元 , 转让总金额为 2357.5万元,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支付完毕。 股权过户时间 双方在协议中没有约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至股权过户手续完成之前, 本公司 同意将该部分股权委托珠海天华管理,珠海天华享有该部分股权的提案权、 表决权 和收益权。
    二、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前,本公司持有康赛股份法人股4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7.37%;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持有康赛股份法人股2500万股, 占公司 总股本的20.53%,仍为康赛股份第一大股东。
    三、本公司此次所转让的法人股原因湖北康赛经贸有限公司诉讼, 被黄石市石 灰窑区人民法院冻结,现因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湖北康赛经贸有限公司已同意将本 公司被冻结的康赛股份法人股2500万股中的2050万股解冻并过户给珠海天华。公司 已取得黄石市石灰窑区人民法院(2001)窑民初字第447-1号准许该部分股份解冻的 民事裁定书,正在办理解冻手续。
    四、本公司与珠海天华无关联关系、无产权关系。
    五、本公司及关联法人康赛股份、湖北康赛经贸有限公司、武汉康赛科贸有限 公司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康赛股份上 市流通股的行为。
    
黄石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00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