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由于劲能集团有限公司等诉黄 石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协议仲裁一案,因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冻结黄石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ST 康赛非流通社会 法人股2050万股,冻结期限为两年(自2001年6月19日至2003年6月18日)。 该股权目 前尚未解除质押,质押权人招商银行黄石支行优先受偿。
    特此公告。
    
黄石康赛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