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法人股解冻及转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由于债权人湖北康赛经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黄石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 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被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分别于 2000 年 8 月 30 日冻结了 10549456股;于2000年9月20日冻结了800万股。现因湖北康赛经贸有限公司的撤诉, 原被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冻结的黄石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 股18549456股已取得该院(2000)港经初字第168-2号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正在 办理解冻手续。
    二、公司股东黄石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州恒烨)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决定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8549456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15.24%,转让给广州恒烨,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5元/股,转让总金额 为21331874.4元。
    三、本次转让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但前十名主要股东与转让前发生变化, 见下表:
    此次股权转让前:
名 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黄石康赛实业 64049456 52.61
发展有限公司
襄阳汽车 4968000 4.08
国泰湖北 2484000 2.04
中保财险 2484000 2.04
涌金财金 1000000 0.82
此次股权转让后:
名 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黄石康赛实业 45500000 37.37
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恒烨实业 185494561 5.24
发展有限公司
襄阳汽车 4968000 4.08
国泰湖北 2484000 2.04
中保财险 2484000 2.04
涌金财金 1000000 0.82
    四、本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在此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六个月内无买卖本 公司流通股行为。
    目前股权转让双方正在办理股权过户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黄石康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