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30日,上海世纪国邦实业有限公司以296万元的价格通过司法拍卖过户获得广州恒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1960万股。
    2006年元月10日,上海世纪国邦实业有限公司以499万元的价格将上述1960万股股权协议转让给上海晋乾工贸有限公司,2006年2月6日完成过户,从中获得股权转让收益203万元。
    世纪国邦买入本公司1960万股股权后不到6个月内又卖出,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其所得收益203万元应归本公司所有,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也于2006年3月20日发给本公司[2006]9号监管关注函,要求本公司董事会采取措施索要该收入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本公司已致函致电给上海世纪国邦实业有限公司索要该收益,若世纪国邦不归还该收益给本公司,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索要该收入。
    特此公告。
    
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