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徐旭明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陈青安先生因事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0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由于股东单位人事变动,根据公司股东请求,决定将陈青安先生在本公司担任的监事一职更换,委派翟志刚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决策、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对公司2004年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开的程序和决议的权限合法,董事会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情况,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发生。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简历    翟志刚 男 33岁 大学学历。曾任职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黄石磁湖科技创业中心。现任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