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12月19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05年12月22日于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13楼会议室召开2005年第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陈学军、金耀华、周新农、俞东江、梁又姿、吴兰君、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共9人参加了会议;独立董事严红波因公出差,授权独立董事叶泽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寇炳恩因公出差,授权董事金耀华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聘任魏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俞东江先生不再主持公司工作。
    附魏远先生简历:
    魏远,男,195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70年12月入伍。1986年9月河北电视大学党政专业大专毕业。历任唐山发电厂副厂长、厂长,陡河发电厂党委书记,秦皇岛热电厂厂长,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现任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严红波、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魏远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肖启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日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罗日平先生已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附肖启标先生简历:
    肖启标,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大专毕业,1987年7月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函授学院本科毕业,2002年7月武汉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学科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1984年7月湖南耒阳发电厂参加工作,历任湖南耒阳发电厂运行车间值长、车间主任、厂长助理、生产副厂长、基建副厂长、厂长。
    附罗日平先生简历:
    罗日平,男,1958年8月出生,1975年2月参加工作,1982年8月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热动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金竹山电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湖南省电力公司多经处副处长、处长,金竹山电厂厂长、金竹山电厂2×600MW扩建工程项目部主任,湖南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经理。现任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同意聘任肖启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罗日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严红波、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3、《关于对五华酒店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湖南五华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由湖南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公司)和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五凌公司出资7000万元,占70%,我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30%。
    为解决该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经我公司与五凌公司及该公司多次协商,将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16210万元,其中,五凌公司出资11347万元,占70%,我公司出资4863万元,占30%。为此,我公司出资额由3000万元增至4863万元,本次新增出资1863万元。增资后,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11%。
    与此同时,按出资比例,我公司为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总额中的5500 万元提供担保。该公司以其等额所有者权益为我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至2005年12月21日,我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占我公司2004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288360万元的1.91%。
    该公司及五凌公司与我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对公司新增出资1863万元同意的10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对公司为该公司的55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意的10票,反对0票,弃权1票。
    独立董事严红波、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