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5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了董事会关于投资建设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B厂工程(以下称该项目)的决议,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建设该项目的必要性
    随着湖南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全省电力供应紧张,截止2004年12月底,湖南省电力总装机容量1405.01万千瓦,全省总用电量61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全省采取了计划用电的严格措施,拉闸限电情况较为严重,对全省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长株潭地区是湖南省的经济文化中心及工业基地。长株潭地区用电负荷占全省的40%,装机容量仅占全省的13.83%,所需电能大部分由外区送入,形成了较大的供用电缺口。湖南华银株洲火力发电公司B厂位于长株潭负荷中心区,是较佳的电源建设点。该项目的建设,一方面可弥补部分用电缺口,对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日益增长的社会用电需求将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对调整改善全省电源结构,加强长株潭受端系统的电源支撑,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水平和供电可靠性,起到重要作用;三是该项目坑口优势明显,可充分利用株洲攸县境内丰富的煤炭资源,与地方一道以煤电联营方式,共同开发攸县黄兰煤田,对控制发电成本,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四是该项目采用大容量、高参数等先进发电技术,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发电煤耗,提高经济效益,同时,通过增加发电装机规模,有利于增强公司参与华中电网区域电力市场竞争的能力。
    二、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自启动该项目前期工作以来,先后完成了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了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专家评审。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通过了国家电力规划总院的专家评审,正按该项目核准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接入电力系统、项目环境保护评价、国土资源认证等相应支撑性文件。公司董事会也已批准了对该项目的投资。根据湖南省电力工业“十五”调整计划、“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目前该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请求纳入国家”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并作为湖南省火电工程开展专家评议优选的项目。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核准后,力争2005年底开工建设,2008年投产发电。
    三、工程概况
    (一)工程建设条件:该项目位于株洲市所辖的攸县境内,具有较好坑口电站和环保优势。该工程主要燃用攸县境内无烟煤,煤炭运输采用公路及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冷却水系统设计采用单元制冷却塔二次循环供水系统,工程供水水源拟从攸县境内的酒埠江水库取水或从主干渠直接取水;本工程采用高效静电除尘器、低氮燃烧器,并同步建设脱硫装置;电厂暂考虑以500KV一级电压接入系统,具体方案待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时确定。
    (二)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建设4×600MW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600MW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同期安装烟气脱硫装置。
    四、该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公司拟全资或控股建设该项目。
    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一期工程按2003年价格水平估算,工程静态投资468988万元,单位投资3908元/KW,工程动态投资499670万元(最终以审定的概算为准),其中建设期利息30682万元,单位投资4164元/KW。该项目一期工程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计列约99930万元,按投资比率采用公司自有资金解决。融资部分约399740万元,拟采用银行贷款解决。
    五、该项目经济效益初步分析:该项目一期工程投产发电后,按设备年利用5000小时,综合上网电价360.99元/MW.h(含税)计算,全部投资收益率8.15%。项目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公司将对与该项目有关的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做后续披露。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