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现将该通知中提出的公司通过预付账款进行短期投资的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我公司在2003年12月20日与湖南湘能燃料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签订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为:由我公司提供资金18000万元,交由燃料公司用于发电燃料的运营;燃料公司采购的发电燃料(包括煤、油)要优先满足我公司机组的需要;协议期(合同期限为壹年)满后,对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各按50%分成。
    湖南湘能燃料公司是一家专门负责湖南省火电机组燃料供应的公司,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很好的信誉,目前经营状况正常。该公司根据其目前经营情况已归还我公司本金5000万元,并承诺在2004年12月31日前归还其余本金及应分取的利润。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