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与会董事10人(梁又姿董事因公出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个议案:
    1、《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整改报告》(见附件)。
    2、《关于投资参股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在建电力工程的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1250万元参股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出资比例2.5%。
    鉴于财务公司是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