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26日在长沙召开,会议由李维建董事长授权刘友夫董事主持,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共17人,所持股份数为416,531,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1648000股的58.5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416,522,883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不同意0股,弃权8460股。
    二、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16,522,883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不同意0股,弃权8460股。
    三、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16,522,883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不同意0股,弃权8460股。
    四、2002年度财务决算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同意416,522,883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不同意0股,弃权8460股。
    五、200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湖南省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3860441.9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86044.20元,提取5%的公益金193022.10元,2002年当年产生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81375.66元,加上上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235712199.01元,200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38993574.67元。
    根据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预计的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以2002年末总股本711648000股为基数,将2002年当年产生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281375.66元全部用于分配。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红利2846592元,结余未分配利润236146982.6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416,522,883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不同意0股,弃权8460股。
    六、关于继续聘用湖南省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200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416,522,883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不同意0股,弃权8460股。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赖杰律师列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1、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