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2007年6月21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2007年6月28日召开本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11人,董事金耀华、周新农、魏远、陈学军、梁又姿、李世文、叶泽、严红波、张亚斌、牛东晓共10人参加了本次通讯表决,董事刘顺达先生因公出国,未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公司治理情况自查事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见附件)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工作安排,2007 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为公众评议阶段,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评价和建议向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进行反馈:
    公司邮箱:hy600744@188.com
    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0731-5388088,5388028
    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上市公司治理评议"专栏
    湖南监管局电子邮箱:hunan@csrc.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