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7日,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在武汉市武昌区泰华大厦召开了第三届七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
    鉴于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带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没有违反会议准则、会计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同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所涉事项的说明。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恢复上市的申请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