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致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二OO七年三月九日召开的二OO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1、向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体转让资产和负债
    2、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同意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四)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以上事项内容详见2007年3月1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述向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体转让资产负债暨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7年3月10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提供担保。申报债权的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湖北省潜江市张金镇幸福北路1号,邮政编码:433140,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其债权资料:0728-6614566,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张金镇幸福北路1号
    电话:0728-6614566
    传真:0728-6641566
    联系人:李军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9日
    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致债权人的公告
    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二OO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于二OO七年三月八日审议批准了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43,下称“幸福实业”)吸收合并本公司的方案,幸福实业将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承继本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并安置本公司全部员工。本公司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在吸收合并完成后将被注销,本公司的债权和债务由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幸福实业承继。
    上述吸收合并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7年3月10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提供担保。申报债权的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六层,邮政编码:100037,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号码发送其债权资料:(010)68037001,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志康、谢青
    联系电话:010-6803 6688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