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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SST幸福 项目:公司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07-03-02 打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1层

    云南省昆明市国防路129号恒安写字楼5楼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1层

    签署日期:二OO七年三月一日

    声 明

    1、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 指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名流置业

    名流投资 指 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幸福实业/上市公司 指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远地产 指 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 指 名流投资向名流置业转让其所持有的幸福实业6,000

    本次股份转让 万股。

    本次关联交易 指 名流投资向名流置业转让其所持有的幸福实业6,000

    万股股份。

    《补充协议》 指 2007年3月1日,名流置业与名流投资、幸福实业、

    华远地产签署的《关于<资产负债整体转让暨新增股

    份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书》

    幸福实业重大资产重 幸福实业出售全部资产和负债给名流投资或其指定

    组 的企业、并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京市华远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准则第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准则第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16号》 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elebrities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 昆明市国防路129号恒安写字楼5楼

    办公地址: 昆明市国防路129号恒安写字楼5楼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1层

    法定代表人: 刘道明

    注册资本: 人民币382,636,556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5300001004975

    税务登记证号码:53010221665904X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

    股票简称: 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 000667

    成立日期: 1996年10月17日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股权、产权的投资转让,投资策划咨询服务、实

    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房地产业、运输业、仓

    储业、科研信息咨询服务业及市场建设的开发投资和经营管

    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人: 周明钧、冯娴

    联系地址: 昆明市国防路129号恒安写字楼五楼;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1层

    联系电话: (0871)3610134 (010)84892788

    传 真: (0871)3625615 (010)8489279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公司股东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流投资基本情况:

    名 称: 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汪昌秀

    注册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商务中心

    成立日期: 1996年5月14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9100019593

    营业执照号码:1000001001959

    经营范围: 高科技产业的开发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名流投资的控股股东为北京温尔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4日,注册号1102212544441,住所为北京市昌平县燕丹乡海青落村,法定代表人熊生阶,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机动车停车服务;物业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熊生阶先生持有北京温尔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0%的股权,为名流置业的实际控制人。熊生阶先生出生于1961年12月13日;民族,汉;籍贯:湖北省洪湖市;大专学历。1980年至1983年任湖北省洪湖市第二伞厂经理;1983年至1997年任湖北省洪湖市第三建筑公司经理;1997年至2000年任北京市随意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1年至今任北京市温尔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的股权关系图

    (三)名流置业控制的子公司、关联企业及核心企业情况

                                   公司持股(直接和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间接)比例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法定代表人
                         (万元)
                                        (%)
    北京名流未来置业
                           5000          100         北京     房地产开发        刘道明
    有限公司
    武汉名流地产有限
                          30000          100       武汉       房地产开发        刘道明
    公司
    云南华一融资担保
                          10000          100         昆明      融资担保         周明钧
    有限公司
    西安名流置业有限
                          12000          100         西安     房地产开发        熊晟楼
    公司
    惠州名流置业有限
                          10000          100         惠州     房地产开发        刘道明
    公司
    惠州名流实业投资
                           5000          100         惠州     房地产开发        刘道明
    有限公司

    1、北京名流未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置业”)

    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1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商品房,出租房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成立以来,该公司开发了北京“未来假日花园”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目前两期项目的住宅部分已基本售完。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

    2、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名流”)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4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本公司直接和间接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轻工材料购销,目前主要负责武汉”名流.人和天地”项目的开发。该公司取得了武汉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

    3、云南华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华一”)

    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13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晟对该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其经营范围为:为各类企业获取商业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办理票据等融资业务提供信用保证;办理政府委托的专项担保业务;办理经省政府批准的其他担保业务。由于当地经济环境等原因,该公司设立后未开展业务。

    4、西安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名流”)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2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本公司直接和间接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的项目投资;物业管理;房屋及设备租赁;装修工程施工;建材(除木材)销售,目前主要负责西安“名流.水晶宫”项目的开发。该公司取得了陕西省建设厅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

    5、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名流置业”)

    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1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冷气设备安装、维修;室内装饰工程;建筑材料、轻工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该公司取得了惠州市规划建设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

    6、惠州名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名流实业”)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其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须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该公司取得了惠州市规划建设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

    三、公司主要业务及最近3年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投资、房地产业。经营范围是:资产管理、股权、产权的投资转让,投资策划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房地产业、运输业、仓储业、科研信息咨询服务业及市场建设的开发投资和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3年简要财务状况

    以下财务数据源引自业经审计的本公司2004年、2005年的财务报告,2006年度会计报表尚未经审计。

             项目          2006年度            2005年度          2004年度
                          611,152,124.11    576,492,694.71    490,387,995.39
    主营业务收入(元)
                               118,418,621.91         87,517,395.01         74,281,743.00
     净利润(元)
                                                             0.3572               0.3032
     每股收益(元)                    0.3095
                                                              16.22                 12.99
     净资产收益率(%)                10.23%
                          2006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            1,543,076,422.50     1,075,305,189.94     1,195,873,076.51
     股东权益(元)          1,157,785,672.95       539,431,051.04        571,977,376.03
                                       3.0258               2.2015                2.3343
     每股净资产(元)

    注:2006年度财务数据源引公司于2007年2月11日公告的业绩快报

    (三)公司最近五年之内受处罚及诉讼、仲裁事项

    最近五年之内,公司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是否取得
                                                                      长期居  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住地   或地区居
                                                                                留权
     刘道明       董事长       男   422421570306001            中国    武汉      否
     温一雷      副董事长      男   5301022490504151           中国    昆明      否
     肖新才        董事        男   422426520527003            中国    武汉      否
     熊晟楼        董事        男   421083196011180412         中国    武汉      否
     刘健生        董事        男   110102671110081            中国    北京      否
     刘怡祥        董事        男   420111670915701            中国    武汉      否
     陈雨露      独立董事      男   110108661128005            中国    北京      否
     竹立家      独立董事      男   110108195008280138         中国    北京      否
     袁盛奇      独立董事      男   310110197440601801         中国    上海      否
     黎洪寿       监事长       男   42242619500417041          中国    武汉      否
     许桂丽        监事        女   420107196201260067         中国    武汉      否
     黄富山        监事        男   110223194601133511         中国    北京      否
     肖新才        总裁        男   422426520527003            中国    武汉      否
              董事会秘书、副
     周明钧                    男   620102196801235872         中国    北京      否
                   总裁
     刘怡祥     财务负责人     男   420111670915701            中国    武汉      否
     刘健生       副总裁       男   110102671110081            中国    北京      否
     熊晟楼       副总裁       男   421083196011180412         中国    武汉      否
      黄斌        副总裁       男   320102680126281            中国    武汉      否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公司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公司持有、控股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股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名流投资持有幸福实业6,000万股股份,占幸福实业股份总数的19.18%。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名流投资向本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幸福实业6,000万股股份,占幸福实业股份总数的19.18%。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成为幸福实业的控股股东。名流投资为本公司与幸福实业的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后,幸福实业实际控制人不发生改变。

    2007年2月28日,名流投资与本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名流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幸福实业6,000万股股份(占幸福实业股份总数的19.18%)转让给本公司。2007年3月1日,本公司与名流投资、幸福实业、华远地产签署了《补充协议》,明确华远地产五位股东在幸福实业重大资产重组中应支付给名流投资的华远地产股份1,687.4万股,支付给本公司,本公司接受的华远地产股份将在幸福实业吸收合并华远地产时折合为幸福实业股份2,200万股。幸福实业重大资产重组的详情见2007年2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收购目的

    本次收购是本公司基于幸福实业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下,避免同业竞争风险的重要举措。2007年2月15日,幸福实业发布公告,拟与华远地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幸福实业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幸福实业将承继华远地产全部资产和业务,主营业务转变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目前,华远地产已开发完成及在开发项目主要分布在北京、西安等地区。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业务主要分布在北京、武汉、西安、惠州等地,幸福实业重组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可能产生同业竞争。

    幸福实业与本公司同为名流投资控股的上市公司,为规避同业竞争,同时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本公司拟协议受让名流投资持有的幸福实业股份6,000万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中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07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受让名流投资所持有的幸福实业股份6,000万股,转让价格为1.23元/股,转让价款为7380万元;同时受让名流投资自华远地产五位股东获得的补偿华远地产股份16,874,000股的权利,折合为幸福实业股份2,200万股,转让价为:2.33元/股,转让价款为5126万元。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12506万元。

    2、2007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本次股转让事项。。

    3、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同意本次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由于名流投资为本公司和幸福实业的控股股东,本公司与名流投资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予回避表决。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过程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和资金总额

    2007年2月28日,名流投资与本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名流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幸福实业6,000万股股份(占幸福实业股份总数的19.18%)转让给本公司,并将其自华远地产五位股东获得的华远地产股份1,687.4万股的权利一并转让给本公司;2007年3月1日,本公司与名流投资、幸福实业、华远地产签署了《补充协议》,明确华远地产五位股东在幸福实业重大资产重组中应支付给名流投资的华远地产股份1,687.4万股,将支付给本公司,本公司接受的华远地产股份将在幸福实业吸收合并华远地产时折合为幸福实业股份2,200万股,并直接登记于本公司名下。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6000万股股份转让价为:1.23元/股,转让价款为7380万元;2200万股股份转让价为:2.33元/股,转让价款为5126万元。合计总价款为12506万元。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经名流投资与本公司协商确认,同意股份转让价格依据幸福实业目前二级市场前20个交易日的均价为3.88元/股,而名流投资目前持有的6000万股将在幸福实业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改方案中按10:4缩股,均价同比例减少后为1.55元/股,考虑6000万股股份有12月的锁定期,则转让价格参考1.55元/股打八折,确定为:1.23元/股,转让价款为7380万元;2200万股股份的锁定期为36个月,其转让价格按3.88元/股打六折,确定为:2.33元/股,转让价款为5126万元。合计总价款为12506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无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幸福实业及其关联方的资金。

    四、交易支付方式

    本公司与名流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的支付方式

    名流置业于协议书生效后三日内向名流投资支付首期股份转让款1000万元,余款待全部股份过户完毕后六个月内付清。

    五、本次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公司与名流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书》由名流投资和本公司的授权代表签署并各方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公司与、名流投资、幸福实业、华远地产签署《补充协议书》

    3、在名流投资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份转让。

    六、本次交易涉及拟转让股份的产权状况

    根据名流投资的承诺,名流投资拟转让的幸福实业6,000万股股份已质押,名流投资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前解除持有的幸福实业6,000万股股份存在的质押情形,,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权属上的法律障碍。

    七、公司在幸福实业拥有权益的数量及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的权益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幸福实业的权益。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的权益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有幸福实业股份6000万股,占幸福实业总股数的19.18%,为幸福实业第一大股东。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自身判断,根据未来实际情况的的变化,在未来12个月自主作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但目前尚无具体计划。如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草案的计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被收购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变化的计划。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五节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的收购行为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

    二、与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

    本次收购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幸福实业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下,避免产生同业竞争的重要举措。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了规范关联交易,维护本公司、幸福实业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关联方将尽量规避与幸福实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一、公司与幸福实业及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24个月内,本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其他管理人员未与幸福实业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金额高于3000万或高于幸福实业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公司与幸福实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24个月内,本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其他管理人员未与幸福实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不存在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事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七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公司前六个月内买卖幸福实业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本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幸福实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本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幸福实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幸福实业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八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截至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之日前6个月,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七年三月一日

    第十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税务登记证;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4、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决议;

    5、公司与名流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6、公司与名流投资、幸福实业、华远地产签署的《补充协议》;

    7、幸福实业与华远地产、名流投资签署的《资产负债整体转让暨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5年未受到行事、行政处罚和未涉及重大诉讼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人士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省潜江市

    公司

    股票简称 SST幸福 股票代码 60074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昆明

    名称 限公司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务人是否为上市

    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是否对境内、境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务人是否拥有境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外其他上市公司 家数 内、外两个以上 家数

    持股5%以上 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 6000万股 变动比例: 19.18%

    数量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

    是否存在持续关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 否 √

    是否存在同业竞

    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 是 □ 否 √

    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 是 √ 否 □

    购办法》第五十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 否 □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 否 √

    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及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声明放弃行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

    签字:日期:200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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