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存在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具体如下:2006年12月10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同意时钢先生辞去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的股东大会提案》。公司董事会对临时提案进行审核后,同意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21日上午在武汉市武昌区泰华大厦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88,3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5%。其中非流通股股东2名,代表股份88,266,200股;流通股股东3名,代表股份113,500股。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肖新才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份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事项: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原大股东占款的报告》
    本次核销的资产减值准备即为本公司原大股东幸福集团公司对本公司的占款共164,972,181.77元。本公司对上述原大股东占款已于2000年、2001年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并报请股东大会批准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1)1998年末,公司在沙市工行红门路支行存款5650万元被幸福集团公司占用;
    (2)公司在幸福集团公司内部银行存款47,402,995.27元被幸福集团公司占用;
    (3)1998年12月,幸福集团公司向本公司借款3000万元逾期未还;
    (4)1998年12月,原预付账款中收购长阳铝材厂31,569,528元,其收购行为不存在,此款实际上被幸福集团公司占用;
    (5)1999年1-8月,华盛公司付给幸福电力公司(现潜江华明电力有限公司)的租赁费6,664,000元被幸福集团公司占用;
    (6)幸福集团公司累计欠幸福铝材公司13,883,083.51元无法收回;
    (7)1999年4月31日以前应由幸福集团公司缴纳的税金冲减其它应收款项16,277,979.83元;
    (8)其他应付款项并户冲减其他应收款4,769,445.18元。
    (同意88,367,9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11,80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8,26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股东同意101,700股,反对0股,弃权11,800股)。
    2、审议通过了《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时钢先生辞去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的股东大会提案》
    (同意88,37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88,26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流通股股东同意113,5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刘少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和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