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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5%)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05年10月28日起至2006年10月27日。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