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家财政部最新发布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以下简称“解答(二)”),其中第二十条对财会〖2002〗18号文中所涉因担保事项发生的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问题作了进一步解释,该解释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本公司以前年度对农行潜江市支行、温州国投担保诉讼案已预计负债7501.94万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上述两项担保诉讼案本公司合计承担连带责任18326.83万元,因此,2002年度应补提预计负债10824.89万元。对照解答(二),补提的预计负债10824.89万元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追溯调整到以前年度,本公司目前尚不能作出准确判断。
    如果补提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将可能导致本公司2002年度出现较大数额的亏损,本公司股票将可能因此而直接终止上市。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