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九六年度股东大会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午8:30在一汽四环大楼(长春市锦程大街69号)六楼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75 人,代表股份8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8% ,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 经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1996年度财务决算及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经预案的报告。
    公司1996年度全年实现利润总额75853290元,可供股东分配红利58863711元,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50元(含税)红利,计送出 27225000 元 , 其余未分配利润 13488712.37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五、审议通过发展工作报告。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