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兹定于1996年11月15日上午8:30分,在长春一汽四环 大楼六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锦程大69街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1、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1995年度分红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审议公司关于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
    2、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6年11月6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他人出席会议, 每一代表只能委 托一次代为行使权力(“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于11月7日至11月8日上 午9:00-10:30,下午2:00-3:30, 在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部办 理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股东必须持有授权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本次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本公司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锦程大街69号
    邮编:180011
    电话:0431 5908705
    传真:0431 5909675
    联系人:刘志勇 杨燕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