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汽四环”)与公司关联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 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一汽集团公司”)因以一汽四环车箱分公 司部分资产与集团公司车身厂部分资产进行置换产生的关联交易、与公司关联法人 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公司)之间因转让长春富奥——江森自控 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江森公司)部分出资权益所产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 车箱分公司资产与车身厂资产进行置换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一汽四环拟以车箱分公司部分资产与一汽集团公司车身厂部分资产进行置换。 2002年3月15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资产置换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具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本次资产置换的议案。2002年3月16 日公司 与一汽集团公司签订了关于此次交易的《资产置换意向书》
    鉴于一汽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上述资产置换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 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 与本次资产置换有关的关联法人一汽集团公司推荐 的董事参与了表决,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并承诺在表决中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 则。该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关联法人一汽集团公司将回避在股东大会 上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83号
    法定代表人:竺延风
    经营范围:汽车及汽车配件、小轿车及小轿车配件、旅游车及旅游车配件、汽 车修理、动能输出、机械加工、建筑一级等。
    一汽集团公司成立于1953年7月15日,是我国特大型国有独资汽车生产企业, 截 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107亿元、实现净利润8.5亿元。 一汽集团公司目 前为一汽四环的第一大股东,持股66,776,400股,占总股本的31.57%。
    (三)、交易的标的
    1、置换进入一汽四环的资产为一汽集团公司拥有的位于长春市东风大街兴顺 路5号的一汽集团公司车身厂车架车间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 该等资产帐面净 值为2,331.96万元。
    2、置换出一汽四环的资产为公司拥有的位于长春市东风大街44号的车箱分公 司东区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该等资产帐面净值为3,100.17万元。
    上述资产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5个工作日 之前及时公布资产评估报告。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各方的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资产置换意向书》签署日期:2002年3月16日
    3、交易价格和定价政策
    一汽四环以所属车箱分公司东区的部分资产与一汽集团公司车身厂的部分资产 进行置换,其转让价格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准。 上述两项交易资产的差额以现 金方式补齐。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定价政策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 不存在明显有失公允的情 况。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根据一汽四环发展战略部署,公司拟在2002年对车箱分公司西区进行投资扩建, 以使其适应厢式车箱、自卸车箱等产品生产的要求。在车箱分公司扩建的同时, 公 司拟将所属上装资源进行整合,以实现产品结构的调整,为改装车基地的建设打下基 础。
    一汽四环车箱分公司现有东西两区,东区地处一汽集团公司主生产区内,周围环 境狭小,未来的发展空间十分有限。 西区与公司下属的变型车厂和一汽集团公司车 身厂所属的车架车间相邻,此处空间开阔,是建设改装车块基地的一个理想的场所。 车箱分公司的东区与一汽集团公司的车身厂所属的车身车架车间的资产进行置换, 实现了车箱分公司东区西迁的计划, 从而解决了车箱分公司重建以及未来的改装车 模块基地建设的用地问题。
    2、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整合了公司现有的生产资源, 为公司车箱分公司解决了扩 建改造急需的生产用地,使其能够顺利的建成国内一流的车箱生产基地。 预计该基 地建成后,车箱分公司将达到年产各种车厢70,500台的设计生产能力,成为公司新的 利润增长点。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否有利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助于本公司扩大车箱分公司的生产规模,大力发展 厢式货车车厢生产,促进公司车厢产品的更新换代工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将按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5个工作日前公告。
    二、受让富奥——江森公司部分出资权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一汽四环拟以货币资金收购富奥公司在富奥——江森公司的出资权益。2002年 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本次股权收购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具有表 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本次股权收购议案。2002年3月16日,公司与富奥公 司签订了此次收购的《股权转让意向书》。
    鉴于富奥公司是一汽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汽四环为一汽集团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上述出资权益转 让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半数,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关联法人一汽集团公司推荐的董事参与了表决,一致通过了 该议案并承诺在表决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股权收购尚需获得股东 大会的批准,关联法人一汽集团公司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畏
    经营范围:各种车辆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车辆修理、咨询、 信息服务、机械、工装的设计、制造
    富奥公司成立于1998年,为一汽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以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 为主的骨干企业,产品大部分为一汽集团公司及一汽大众配套。截止2001年12月 31 日,公司拥有总资产278,263万元,净资产109,929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5,930万 元,净利润859万元。目前,富奥公司共计持有富奥——江森公司50%的权益。
    (三)、交易的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富奥—江森公司 50% 的出资权益。 富奥—江森公司成立于 2001年9月,富奥公司和美国江森自控有限公司分别持有50%的权益。截止2001年 12 月31日,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项 目 帐面值总资产 818,097,876.76
总负债 331,367,361.08
所有者权益 486,730,515.68
主营业务收入 826,547,225.24
主营业务成本 804,603,102.27
净利润 -6,566,764.32
    该项资产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资产评估报告将按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5个工 作日前公告。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各方的名称
    转让方: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受让方: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意向书》签署日期:2002年3月16日
    3、交易价格和定价政策
    一汽四环以货币资金向富奥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富奥—江森公司全部50% 的出资 权益。收购价格以富奥公司的实际出资额确定。
    鉴于富奥—江森公司于2001年9月刚刚成立,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公司董事会 认为上述定价政策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明显有失公允的情况。
    4、收购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共需资金246,648,640.00元。公司拟变更前次募集资金8,975 万元投 入,剩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 关联交易的目的:
    内饰件产品是汽车零部件产业中的一个重要领域,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发展,整 车对内饰件产品的要求日益提高,高级内饰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为了贯彻公 司做强汽车零部件产业,整合集团公司优质零部件资产的战略,以高起点切入汽车内 饰产品行业,公司决定收购富奥公司在富奥—江森公司中的50%出资权益, 通过与国 际知名零部件企业美国江森自控有限公司的合资合作,学习、 借鉴和采用国外的先 进技术与经验,向高附加值零部件业务的领域扩张。
    2、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富奥-江森公司预计将形成年产各种车型饰件产品近38万套的生产能力。 此项 交易实施后,公司得以进一步壮大零部件产业的规模,逐步形成车轮、内饰件、车箱、 电器等拳头的零部件产品,在满足一汽集团公司的配套需求,努力拓展国际国内各种 车型的饰件市场,形成零部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实现公司快 速做强汽车零部件产业的战略目标。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否有利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助于本公司零部件产业的壮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将按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5个工作日前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本次关联交易的《资产置换意向书》及《股权转让意向书》;
    4、长春富奥-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