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定于2001年3月8日上午8: 3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8人, 董事郑茂良因公已全权委托董事 刘立岩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和公司经管会全体成员列席会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 公司董事会报告;
    2、 总经理业务报告;
    3、 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
    4、 200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经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0年1-- 12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109,946,393.6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120,172.02元,按10% 提取法定公 益金11,120,172.02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61,438,668.58元后,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149,531,999.44元。
    拟以现有总股本211,52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 元(含税), 共派发红利31,728,510.00元,拟按2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7,516,260.85元。余额 90,287,228.59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请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6、预计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拟在2001年度结束后分配利润一次,2001年其他时间不再分配; 公司下一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高于 20%;公司2000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高于20%;分配主要采 用派发现金或送股或现金和送股相结合的形式, 公司董事会保留将根据公司发展和 当年赢利情况对该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力。
    7、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2000年配股工作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211,523,400 股。
    8、公司2000年年报和摘要;
    9、公司住房周转金处理政策的议案;
    10、聘任华伦事务所为公司审计事务所;
    11、公司2001年技术发展项目投资的议案;
    12、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内容如下:
    1、时间:2001年4月20日上午8:30时;
    2、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议程:
    ① 审议董事会报告;
    ② 审议监事会报告;
    ③ 审议2000年年报和摘要;
    ④ 审议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
    ⑤ 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⑥ 审议2000年度分配预案;
    ⑦ 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⑧ 审议聘任华伦事务所为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⑨ 公司住房周转金处理政策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4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5、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于2001年4月16日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外地 股东可通过传真办理登记手续(公司传真:0431--7629113)。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7、公司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99号6层,公司证券部
    邮编:130011
    传真:0431-7629113
    联系电话:0431-7629115
    联系人:李文东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