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5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为2005年4月25日。公司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表决票共13份,回收13份。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了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5年5月27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视会议登记情况另行通知。
    (三)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2004年度决算报告及2005年度预算报告;
    5、补选徐家强先生、王丰余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6、补选陆锡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7、补选杨成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8、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审议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5月20日,在该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凡符合前述资格的股东,请于2005年5月24日9:00时至15:00时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到上海市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上海重组办、上海证管办《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沪重组办〔2002〕001号)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不向任何与会人员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联系人:周沧桑、徐峥嵘
    电话:021-63848484转证券部
    传真:021-63863118
    特此公告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