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函,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的协调意见》(沪府办秘〔2004〕002674)的有关精神,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2005〕24号文同意划转给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