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10日上午在上海市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29名,代表股份390,730,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1%。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符合《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公司董事长洪任初先生委托,公司副董事长金晓林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大会。公司聘任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浦栋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派员列席了会议。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90,636,5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2%;
    反对14,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
    弃权5,1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3%。
    二、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90,636,5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2%;
    反对14,8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8%;
    弃权4,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2%。
    三、2003年度财务决算暨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390,636,5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2%;
    反对14,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
    弃权5,1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3%。
    四、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82,655,065.78元,母、子公司分别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744,897.04元(含子公司),母、子公司分别按当年净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16,872,448.52元(含子公司)后,加上上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2,042,083.55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079,803.77元。决定以现有总股本72,611.5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36,305,780元。
    同意390,625,5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4%;
    反对20,8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3%;
    弃权9,7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5%。
    五、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390,624,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
    反对23,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60%;
    弃权8,0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1%。
    六、关于巴士大厦部分楼面资产置换交投集团所属公用技校资产
    同意以巴士大厦(上海市建国东路525号)部分楼面的资产置换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上海市公用技工学校资产。
    同意165,818,0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1%;
    反对14,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7%;
    弃权11,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0%。
    对此议案,关联股东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聘请的上海浦栋律师事务所吴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