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概述
    本公司日前收到法人股股东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南洋”)的通知,该公司2003年4月28日与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集团”)签署协议,将交大南洋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9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以每股2.11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强生集团。由于本次转让产生的收益预计将超过交大南洋上一年度净利润的50%,故该交易尚须提请交大南洋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办理股权过户手续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交大南洋同意在此期间将上述股权进行质押给强生集团,以保障后者在股权过户前支付转让款项所形成债权的安全性。
    此次转让行为完成后,强生集团共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948万股(本次受让前,该公司已持巴士股份股票30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交大南洋不再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名称: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建路145号
    法定代表人:张同恩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客运、房地产、内外贸易、科技及相关产业的实业投资、管理;资产经验、管理(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02年末,强生集团总资产33.6亿元,净资产6.8亿元,当年实现净利润6109万元。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三、 截止公告日前的6 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法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巴士股份的已上市流通股份情况。
    四、 公司承诺,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就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及时作出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5月14日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巴士股份
    股票代码:60074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145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号
    联系电话:021—64151515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3年5月13日
    特别提示:
    一 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 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的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四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报告人介绍
    一 报告人基本情况
    1 名称: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145号
    3 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4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1004058
    5 税务登记号:310047133713063
    6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7 经营范围:客运、房地产、内外贸易、科技及相关产业的实业投资、管理;资本与资产的经营管理。
    8 经营期限:不约定期限
    9 股东构成情况:
    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占35%;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25%;
    上海市闵行虹桥开发公司占20%;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占20%。
    二 报告人的董事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任职和兼职情况 张同恩 310107501113541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长 金德强 310105541025133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兼总经理 孙继元 310108500414361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洪任初 310106550629283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王丰余 310109511124325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陈 力 310105570804249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屠志伟 310110520709323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竺涵达 310103510203161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何大伟 310108490219161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三 截止报告书签署之日,报告人持有上市公司—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2.87%的股份,是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第二章 报告人持股变动情况
    报告人本次受让前持有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24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16%。报告人本次于2003年4月28日通过法人股协议转(受)让方式,受让了原由上海交大南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4万股,受让价格为2.11元/股,出资金额为1949.64万元,报告人以现金形式支付。本次受让以后,报告人持有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为3948万股,占该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43%,成为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另外,报告人持有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3948万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止材料报送之日前六个月,本报告人及本报告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无买卖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流通股的行为。
    第四章 备查文件
    一 报告人的营业执照
    二 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张同恩(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200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