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6年6月21日第一届第七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正式 收购上海新新汽车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新新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新公司概况:
    上海新新汽车服务公司是上海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所属全民制企业,成立于1992 年12月,注册资本4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现有在册职 工283人,公司主要经营上海市区范围内公共交通专线和旅游专线、特约车、 定班 车、包车及客运业务,兼营日用百货。公司现有营运线路3条,双层车38辆, 大客 车30辆,1995年,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87.04万元,公司目前享受所得税税率为15%。
    经上海光华会计师事务所1995年8月31日评估, 新新公司评估前资产总额为人 民币1340966.67 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418042. 87 元, 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7564409.51元,评估后资产总额为13448387.51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418042. 87 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7871830.35元(其中评估后净资产增值为307420.84元)。
    二、收购形式及价格:
    本次收购为全额收购,收购后新新公司为本公司全资下属企业,本公司以人民 币854万元收购新新公司全部净资产,同时新新公司的全部债权、 债务一并转移至 本公司。
    三、本次收购的意义:
    上海巴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本次 收购新新公司,是本公司在大力发展原有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增强总体实力的系统举措之一,作为公司实施全面发展战略的第一步,本次收购成 功使公司能以较小的投资,以最快的速度获得3条营运专线及系列配套设施, 同时 带来了相对稳定的客流,从而提高公司整体效益,为全体股东谋求最高回报,另一 方面也为公司的投资开发,最大限度地迅速占领市场,增强公司整体实力积累了经 验,公司将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多种手段,横向联合,纵向渗透,输出管理, 优势互补,由单一型公司结构朝多元型、综合型方向过渡,逐步向集团化、集约化 目标迈进。
    四、其它重要事项
    (1)本公司于1995年8 月聘请上海市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前任新新公司进行了资产 评估;
    (2)经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沪评审(1996)11号文确认,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 告有效;
    (3)本公司1996年6月21 日第一届第七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包括本次收购内容的决 议。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报告)
    沪光华所(95)评字第72号
    (2)股东大会决议
    (3)(产权转让合同)沪产交所合同(96)国007号
    
    
上海巴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