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3月 29 日在上海市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公司1807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 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丰余先 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0年度业务工作报告暨2001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披露;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暨200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00年度对外投资情况及2001年度对外投资计划的报告;
    七、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同意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九、同意关于增加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同意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
    各位监事认为: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 的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能够认真履行 职责,无违反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