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4月30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薛佩珍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薛佩珍同志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的议案。
    薛佩珍同志因退休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书面申请,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薛佩珍同志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本议案中关于薛佩珍同志辞去董事职务需提请下次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关于同意李学桂同志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的议案。
    李学桂同志因退休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书面申请,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李学桂同志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本议案中关于李学桂同志辞去董事职务需提请下次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关于推选潘得国同志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同意推选潘得国同志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附:潘得国同志个人简历
    潘得国,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98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本科学历;2000年10月结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和山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的MBA课程班。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