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1月29 日在公司举 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由于工作需要,根据公司董事长薛佩珍先生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决定:
    聘任:李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解聘:席国旺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特此公告
    附:李峰先生个人简历
    李峰先生,34岁,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 从事 化学工程技术工作;1990年至1997年,从事环保管理、污染治理工作; 1998 年至 1999年,从事经济工作、联系银行业务工作;2000年至今,从事经济、股权及证券 管理工作。任现职前任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科员。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