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4月20日召开的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 年增资配股 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太原特派办太证监办函[2000]7号文初审同意, 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86号文核准。配股方案摘要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配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3、配股价格:人民币8.5元/股;
    4、配股比例:以1999末公司总股本1816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 向全体股东配售。
    5、配股总额:本次共计可配售2125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 有限公司经国家财政部财管字[2000]119号文批复,以现金认购其应配股份的5%, 即 175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本次可配售1950万股。
    本公司的《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予以刊 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仔细阅 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