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股东年会于1998年3月25日在本公司召开,出席会 议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106254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118%, 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有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年度董事会要作报告。
    二、审议批准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批准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997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235万元,实现净利润4476万元,1998 年公司计 划实现利润总额4941万元,净利润4200万元。
    四、审议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9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476.20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447.62万元,8%法定公 益金358.10万元,10%任意公积金447.62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213.75万元。
    1997年利润分配方案:以1997年末公司总股本156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3900万元,剩余313.75万元 ,结转下一度分配( 实施办法另行公告)。
    五、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方案。
    六、审议批准增选彭三先生为公司监事(附简历)。
    七、审议批准续聘山西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八、审议批准第四次股东大会关于《1998年增资配股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附:彭三先生简历
    席彭三先生,1992年11月出生,毕业于华北工学院太原专科学校,高级政工师, 现任公司纪委书记,并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