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欠公司款项294052117.00元。目前,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现金分红的资金偿还本公司款项47340000元。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还款情况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