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6日收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辽国资经营[2006]1号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