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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G成大 项目:公司公告

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2004-12-23 打印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辽宁成大

    股票代码: 600739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5045号深业中心2025室

    通讯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5045号深业中心2025室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股份

    联系电话: 0755-82083888

    签署日期: 2004年12月21日

    特 别 提 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生效的条件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不涉及国有股股份转让,无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次收购不涉及要约收购义务,也不涉及其他法律义务。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吉富公司(或收购人): 指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成大(或上市公司): 指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工会(或出让人): 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本次收购: 指吉富公司受让广发工会持有辽宁成大8429.184万股股份的行为

    协议转让: 指在本次收购中,通过与出让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方式受让股份的行为

    元: 指人民币元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连监管局: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证券监督管理局

    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第一节 吉富公司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5045号深业中心2025室

    3、注册资本:24800万元

    4、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2152778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科技型企业或其它企业和项目

    7、经营期限:自2004年9月7日至2054年9月7日

    8、税务登记号码:国税深字440301766373628 号;

    地税登字440303766373628号

    9、联系电话:0755-82083888

    10、通讯地址:518010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中路5045号深业中心2025室

    11、公司最近五年之内所受行政处罚等情况

    吉富公司、吉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二、收购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吉富公司的股东2126名,介绍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额(万元)     股份比例
1    董正青                  800                3.2258%
2    王志伟                  430                1.7339%
3    李建勇                  318.8              1.2855%
4    罗斌华                  218                0.8790%
5    贾自强                  216                0.8710%
6    欧阳西                  188                0.7581%
7    孙晓燕                  180                0.7258%
8    秦力                    130                0.5242%
9    吴钊明                  128                0.5161%
10   林传辉                  126                0.5081%
其它2116名自然人股东    22,065.2               88.9726%
合计2126名自然人股东      24,800                   100%

    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长期居   他国家或者  公司任职或其他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公司兼职情况
贾自强    132324197012190914  中国  广州市   否          吉富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
丛海鹏    110108196510026032  中国  广州市   否          广发证券财务部
                                                         副总经理
王欢      520102197506231220  中国  广州市   否          广发证券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张文辉    441402197108261018  中国  广州市   否          广发证券广州业
                                                         务总部总经理助
                                                         理
张晓章    510105197801072514  中国  广州市   否          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综合管理
                                                         部总经理助理

    四、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至本报告书上报之日,吉富公司、吉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吉富公司关联企业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

    第二节 吉富公司持股变动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后,吉富公司将持有辽宁成大法人股8429.184万股,占辽宁成大总股本的16.91%,成为辽宁成大的第二大股东,广发证券工会将不再持有辽宁成大的任何股份。本次股份转让没有附特殊条件及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没有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也没有就出让人持有、控制的该上市公司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吉富公司与辽宁成大的现有股东没有对辽宁成大的股东权益控制采取一致行动,也没有做出一致行动的协议或意向的内容,没有做出对辽宁成大的权益产生影响的默契或安排。吉富公司的本次股份受让行为没有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委托,是完全独立的投资行为,吉富公司与辽宁成大的现有股东不构成《披露办法》中的一致行动人。

    二、持股方式及披露信息

    1、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份受让方:吉富公司

    股份出让方:广发工会

    签署时间:2004年12月18日

    协议名称:《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数量:8429.184万股

    转让价格:协议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327.8660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

    付款方式:本次股份转让首期转让款人民币316.3933万元,于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股份持股变动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并公告后二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其余股份转让款于双方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后的12个月内全部付清。

    协议生效前提条件: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出让方足额收讫乙方第一笔股份转让款之日起生效。

    2、持有、控制的辽宁成大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吉富公司拟通过本次收购而持有、控制的辽宁成大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三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吉富公司(包括吉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关联企业)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辽宁成大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节 其它重要事项及声明

    一、其他披露信息

    吉富公司现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吉富公司声明及签字页(附后)

    备查文件:

    (一)股份转让协议;

    (二)收购人工商执照;

    (三)出让人工商执照;

    (四)证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签字:

    盖章:

    签署时间:2004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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