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传真方式于2003年6月27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配股浮动价格的议案。
    配股浮动价格由10—12元/股调整为8—12元/股。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定于2003年7月30日召开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务于2003年7月30日11时前将表决票填写清楚(表决票见附件一),传真或邮寄至公司,同时按会议登记办法的要求,将有关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上。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配股浮动价格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7月2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参与表决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与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凡参与表决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代理人表决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本公司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03年7月29日上午8:30至17:00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罗启库
    联系电话:0411—2803736
    传真:0411—2656051
    邮政编码:116001
    联系地址:大连市人民路71号2609室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28日
    附件一: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
    填票人签名:
    决议事项同意弃权反对
    关于调整配股浮动价格的议案
    填票说明:请在表决票“同意、弃权、反对”三栏内任选一栏画“”,如不画、多画或划上其他符号,则该表决票无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200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