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7日
    ·除息日:2002年6月18日
    ·现金红利到帐日:2002年6月25日
    一、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0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113903627.29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11390362. 73元,按10% 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11390362. 73 元。 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91122901.83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768862.75元。本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93891764.58元。 以本年度实现净利润为基数 , 按 50% 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6951813.65元。
    以2001年末总股本24757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12378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4561350.93元, 结转下年度分 配。
    三、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17日
    除息日:2002年6月18日
    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2年6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 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厅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非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1.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1号
    2.联系电话:0411-2632037、2641306
    FAX:0411-2632037、2641306
    3.联系人:何宇霆、闵赤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01年度报告正文
    3.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