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与家乐福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家乐福 于2002年4月26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出资10,255万元收购家乐 福在辽宁投资的企业35%权益。其中出资6, 168 万元收购沈阳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 35%权益,出资4,087万元收购大连家福商场有限公司35%权益。协议规定收购完成后, 由大连家福商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沈阳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 合并后更名为辽宁家 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辽宁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35%股权,其余65% 股权由家 乐福持有。
    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