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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G成大 项目:公司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06-05-23 打印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公司章程》制定。

    2、辽宁成大授予激励对象4,500万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分三次授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自授权日起,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的可行权日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辽宁成大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辽宁成大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4,500万股辽宁成大股票。

    3、授予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4,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辽宁成大股本总额49,844.808万股的9.03%。辽宁成大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4、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75元。辽宁成大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第一次授权日起的五年时间。

    6、辽宁成大没有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7、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辽宁成大股东大会批准。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辽宁成大、公司 指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指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股票期权、期权 指辽宁成大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辽宁成大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高级管理人员 指辽宁成大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辽宁成大《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董事会 指辽宁成大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辽宁成大股东大会

    标的股票 指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有权购买的辽宁成大股票

    行权 指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在确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辽宁成大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

    行权价格 指辽宁成大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是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辽宁成大股份的价格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经营效率,以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辽宁成大《公司章程》,制定本股权激励计划。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激励对象的确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辽宁成大《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根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激励对象为担任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激励对象确定的考核依据

    激励对象必须经《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激励对象的范围为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包括: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尚书志                               董事长     男     53
    张德仲                             副董事长     男     53
    葛郁                             董事、总裁     男     43
    李宁                         董事、财务总监     男     37
    张志范                                 董事     男     43
    罗启库                           监事会主席     男     53
    白秋林                               副总裁     女     50
    王玉辉                               副总裁     男     49
    曹靖筠                               副总裁     男     49
    全龙锡                               副总裁     男     41
    于占洋                           董事会秘书     男     34
    孟歆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男     43
    张奎刚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男     43
    郭文林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男     43
    邵眉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女     44
    高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女     38
    李艳怀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男     44
    张贵斌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男     42
    金春洙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男     32
    朱江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男     35
    高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女     38
    王艳艳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女     39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

    以上董事、监事根据辽宁成大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当选,任期至2009年5月;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辽宁成大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任期至2009年5月。

    以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为辽宁成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情况确认的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公司重要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股票数量、授权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以股票期权的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辽宁成大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4,500万股辽宁成大股票。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5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4,500万股;标的股票占当前辽宁成大股本总额的9.03%。

    (三)股权激励计划授权安排

    辽宁成大授予激励对象4,500万份股票期权,分三次授权。

    1、第一次授权安排

    截止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后,授予激励对象2,340万份股票期权。获授的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为52%,标的股票占授予时辽宁成大总股本的比例为4.69%。每份股票期权拥有自授权日起,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的可行权日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辽宁成大股票的权利。

    2、第二次授权安排

    截止2006年12月31日,授予激励对象1,560万份股票期权。获授的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为34.67%,标的股票占授予时辽宁成大总股本的比例为3.13%。每份股票期权拥有自授权日起,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的可行权日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辽宁成大股票的权利。

    3、第三次授权安排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授予激励对象600万份股票期权。获授的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为13.33%,标的股票占授予时辽宁成大总股本的比例为1.20%。每份股票期权拥有自授权日起,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的可行权日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辽宁成大股票的权利。

    四、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为4,500万份,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标的股票占授予时辽宁成大总股本的比例(%)
    尚书志                   董事长                        400                                  8.89                                      0.80
    张德仲                 副董事长                        240                                  5.33                                      0.48
    葛郁                 董事、总裁                        240                                  5.33                                      0.48
    李宁             董事、财务总监                        150                                  3.33                                      0.30
    张志范                     董事                        150                                  3.33                                      0.30
    罗启库               监事会主席                         60                                  1.33                                      0.12
    白秋林                   副总裁                        150                                  3.33                                      0.30
    王玉辉                   副总裁                        150                                  3.33                                      0.30
    曹靖筠                   副总裁                        100                                  2.22                                      0.20
    全龙锡                   副总裁                        100                                  2.22                                      0.20
    于占洋               董事会秘书                         50                                  1.11                                      0.10
    孟歆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                                  1.11                                      0.10
    张奎刚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                                  1.11                                      0.10
    郭文林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                                  1.11                                      0.10
    邵眉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                                  1.11                                      0.10
    高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                                  1.11                                      0.10
    李艳怀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                                  1.11                                      0.10
    张贵斌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                                  1.11                                      0.10
    金春洙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                                  1.11                                      0.10
    朱江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                                  1.11                                      0.10
    高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                                  1.11                                      0.10
    王艳艳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                                  1.11                                      0.10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160                                 48.00                                      4.33
    合计                                                 4,500                                   100                                      9.03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第一次授权日起的五年时间。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授权日在本激励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辽宁成大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确定;第二次和第三次授权日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本激励计划,确定授权日。授权日不为下列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授权日起一年后开始行权,可行权日为辽宁成大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工作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工作日。

    (四)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出售其持有的辽宁成大股票的规定为:

    1、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辽宁成大的股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激励对象中的董事、监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激励对象中的董事、监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4、若在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辽宁成大《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监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有的辽宁成大股票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则激励对象中的董事、监事、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持有的辽宁成大股票,须符合转让时辽宁成大《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75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8.75元的价格购买一股辽宁成大股票。

    (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为:行权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8.75元);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6.08元)。

    七、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行权安排

    (一)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

    1、辽宁成大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的意见;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激励对象必须在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时方可获授股票期权:

    (1)根据《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

    (2)辽宁成大上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二)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合格。

    2、辽宁成大上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3、行权期间条件:

    (1)在2007年至2008年期间行权,当年辽宁成大净利润比前一年增长不低于15%,每股收益比前一年增长不低于15%(扣除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导致公司股份增长的因素);若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辽宁成大出现当年净利润比前一年增长25%以上的情况,则自2006年至该年的净利润平均增长不低于15%,每股收益平均增长不低于15%(扣除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导致公司股份增长的因素)。

    (2)在2009年之后(含2009年)行权,辽宁成大2006年至2008年净利润平均增长不低于15%,每股收益平均增长不低于15%(扣除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导致公司股份增长的因素)。

    4、辽宁成大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的意见;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行权安排

    1、第一次获授期权的激励对象行权安排:

    (1)自授权日起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

    (2)自授权日起一年后,激励对象分三期行权。第一期行权的数量不高于其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1/3,期限为一年;第二期行权的数量不高于其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1/3,期限为二年;剩余股票期权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有效期间内行使;

    (3)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权日后五年内行权完毕。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2、第二次获授期权的激励对象行权安排:

    (1)自授权日起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

    (2)自授权日起一年后,激励对象分二期行权。第一期行权的数量不高于其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1/2,期限为二年;剩余股票期权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有效期间内行使;

    (3)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权日后五年内行权完毕。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3、第三次获授期权的激励对象

    (1)自授权日起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

    (2)自授权日起一年后,激励对象分二期行权。第一期行权的数量不高于其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1/2,期限为一年;剩余股票期权在股权激励计划剩余有效期间内行使;

    (3)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权日后五年内行权完毕。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辽宁成大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须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辽宁成大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配股和增发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增发或配股的比率(即配股或增发的股数与配股或增发前公司总股本的比);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辽宁成大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须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 /(1+n)

    2、缩股

    P=P0/n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或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配股和增发

    P=P0 - [P1+P2×(1-f)×P′] / (1+ P′)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收市价;P2为配股或增发的价格,P′为配股或增发的比率(即配股或增发的股数与配股或增发前公司总股本的比);f为配股前明确承诺放弃配股权的法人股股东所持股份占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1、辽宁成大股东大会授权辽宁成大董事会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权力。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后,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

    2、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辽宁成大股东大会授权辽宁成大董事会如下权限:

    (1)股权激励对象中,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确定其他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

    (2)股权激励计划中,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确定其他股权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额,或调整股票期权数额的确定方法。

    (3)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决定分次授出股票期权的具体安排,累计授出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不超过股票期权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4,500万股。

    3、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计划其他条款的,须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公司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期权终止行使: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期权终止行使: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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