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6年5月17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5月22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下简称《计划》)
    公司监事会对《计划》披露的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计划》确定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