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16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月12日-2006年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人民路71号成大大厦2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尚书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1,752 人,代表股份 364,319,4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09%。其中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731 人,代表股份 94,751,459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 41.40%,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269,568,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4.08%;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人,代表股份 28,086,40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2.27%,占公司总股本的5.63%;流通股股东通过征集投票权方式委托董事会进行表决的股东149人,代表股份16,175,58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7.07%,占公司总股本的3.25%;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人数1,421人,代表股份50,489,47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2.06%,占公司总股本的10.1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364,319,459 357,326,772 6,979,114 13,573 98.08% 流通股股东 94,751,459 87,758,772 6,979,114 13,573 92.62% 非流通股股东 269,568,000 269,568,000 0 0 100%
    表决结果: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投票意见 1 深圳市银光通实业有限公司 9,046,563 同意 2 华盛服饰 7,806,139 同意 3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5,465,468 同意 4 中国工商银行-科翔证券投资基金 5,215,697 同意 5 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 5,000,000 同意 6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2,006,755 同意 7 粟立仲 900,852 同意 8 徐爱军 783,360 同意 9 万荣惠 705,118 同意 10 海南泉兴旅业有限公司 646,608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