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122号)和(证监发字[1996]123号) 文件批准。
    2.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股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 下简称“上交所”)同意, 由主承销商辽宁省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上 网定价发行。
    3.本次上网定价发行并非上市,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发行价格、申报程序和申购 数量限制等规定。
    4.投资者欲了解“辽宁成大”股票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辽宁成大股份有限 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基本情况概要
    1.“辽宁成大”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获发行额度155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社 会公众股12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8.28元/股,另350 万股用 于安排已于1993年向公司内部职工以1.00元/股配售的股份, 同本次发行的新股一 并上市流通。
    2.发行时间:1996年8月6日上午10:30-11:30,下午1:00-4:00。如遇重大突发 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在1996年8月7日继续进行申购。
    3.发行地点: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对象:在上交所进行股东登记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总 行批准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辽宁成大”《招股说明书概要》参见8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证券时报》
    6.股票名称及申购代码:股票名称为“辽宁成大”,股票申购代码为730739。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该方式利用上交所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辽 宁省证券公司将1200万股“辽宁成大”A 股输入其在上交所的主承销商股票专用帐 号,主承销商作为唯一“卖方”,以发行价作为卖出价。投资者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的柜台,以公布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 规定的申购数量交足申购款,进行委托申购。申购结束后,由上交所的交易系统统 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并根据申购总量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
    确定方法是:
    1.若申购量小于或等于发行量,则申购者按申购量认购。当申购量小于发行量 时,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2.若申购量大于发行量,则由上交所交易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报号, 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确定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三、申购股数的规定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 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个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多次申购( 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 申购的情况,仅将第一次申购视为有效)无效。
    3.每个股票帐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2万股。
    四、申购程序
    1.办理股东开户登记
    凡参加本次“辽宁成大”A股上网定价发行认购的投资者须持有上交所的股票 帐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须于8月5日(含)之前办好上交所股票帐 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上交所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申购的数量, 于8月5日(含)之前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须在8月5日(含)之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 网点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报手续
    申报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沪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1)申购者填写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帐户卡和资金帐 户凭证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 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申购者通过电话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输入股票帐户号码、 密码、“辽宁成大”股票申购代码和申购价格及申购数量等资料。
    注:申购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能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1.申购配号确认
    申购结束当日(8月6日),上交所核查资金并将有效申购数据和配号记录传至各 证券交易网点。8月7日上午,申购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交易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中签率将于8月7日公布。每一个申报号代表1000股,发行量为1200万股,故有 12000个中签号,则中签率=12000/配号总数。
    3.摇号抽签
    8月7日上午,在辽宁省证券委,上交所及公证部门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及发行 人摇号抽签,并公布抽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1.从申购开始到结束期间(共计二个工作日),上交所将冻结全部申购资金。冻 结资金的利息归发行人所有。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8月7日)摇号抽签结束后,上交所将进行认股数 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认购结果传送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将中签的认购款由上交 所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8月8日对未中签申购资金予以解冻。
    七、发行费用
    1.定价发行只收取委托手续费,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定价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4‰提取, 由主承销商委托上交所按各参 与定价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认购量将这笔费用按比例自动传至各证券交易网 点。
    3.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按实际成交金额0.15‰的比例向参与定价发行的 会员收取经手费。
    八、发行人和承销商
    发行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尚书志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35号
    电话:0411-2647441
    传真:1411-2638037
    联系人:吴寿生 王德权
    主承销商:辽宁省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邵荣第
    注册地址:沈阳市市府大路262甲
    电话:024-2790072
    传真:024-
    联系人:王晖卿 李伟
    副主承销商:广东广发证券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16楼
    分销商: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信托投资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47号
    
辽宁省证券公司    1996年8月1日